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行动计划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强化法治保障。建立跨部门协调 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科技支撑与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 促进社会共治。
一、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制定相关污染控 制技术规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
施,到达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 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 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 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 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 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 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 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 重点排污单位。
二、工作原那么——科学评估,精准施策。开展化学物质调查监测,科学评估环 境风险,精准识别环境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