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登记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
。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主任
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主任
批准。二、用车范围
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
,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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