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为了进一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地位,更好地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时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八条,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
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制订详细的计划,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责任范围以及基本要求和目标。要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排查时间、事故隐患的具体部位或者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级别和隐患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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