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
(2018
版)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
孕27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的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的
(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和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
1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
,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的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
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的
2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一)术前初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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