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贵港市供销社贵港市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贵港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社门户网站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凡在市内主流媒体
(报纸、电视、电台
)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市联社门户网站提供。
第五条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由单位门户网站网站专职
(兼)管理人员负责发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第六条审核的程序:
(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
(二)各科室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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