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解释属于
当然解释属于篇1:当然解释的推理依据及过程 我国学术界目前对当然解释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对当然解释中当然的推理依据还存在较大分歧,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总结我国学者们对当然解释的推理依据主要有三种:形式逻辑、规范宗旨和事物属性。对于这三种推理依据只具备一种即可还是三种必须同时具备,学者们的观点不一。有学者认为,当然解释的依据只要具备形式逻辑或事物属性中的一种即可;还有学者认为,当然解释之当然是事理上的当然与逻辑上的当然相统一,二者缺一不可,事理上的当然是指合乎常理的推论,逻辑上的当然是指被解释的事项被解释的概念所涵摄。只有事理上的推理,而没有逻辑上的演绎是不能被当作刑法的当然解释的。 首先,笔者认为形式逻辑并不能作为当然解释的推理依据。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形式逻辑上的当然是指解释的概念与被解释的事项之间存在着种属关系或递进关系。但是根据这种形式逻辑所得出的推理结论并不需要当然解释的理由作为支撑。一、种属关系,种属关系是指解释的概念包含了被解释的事项,属概念是种概念的下位概念,那么解释的事项就是解释的概念的下位概念,这种将种概念本身含义就包含的属概念解释进种概念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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