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完善居住服务,加强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等等,2021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下面给大家共享一些关于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更多〔申请书〕点击“申请书大全”查看。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办理居住登记且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与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在深圳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要先在人社局办理学历认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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