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隐患的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排解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确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依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依据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嘉奖制度,鼓舞、发动职工发觉和排解事故隐患,鼓舞社会公众举报。对发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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