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督促评估方案
为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县域教育公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评估范围和时间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划,我县今年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初步均衡达标督导评估验收。具体时间为9月底前市进行过程性督导,10月份各县自评,12月份接受市初步均衡评估认定。
评估内容和标准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状况两个方面。公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指标
重点评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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