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一、矿井火灾的原因 火灾分类及特点
凡发生在井下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但危害到井下
平安的火灾,都叫做矿井火灾。
发生矿井火灾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二是煤炭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内在因素引起的火灾。因此,矿井火灾分为两类: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又称外源火灾。违章在井下吸烟,在井下拆卸矿灯、放明炮、电焊、气焊等,都可能引起井下火灾。
井下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或维修不及时而短路所产生的电弧火花,可引起井下火灾。
矿井瓦斯、煤尘的燃烧或爆炸,可以引燃井下可燃物而形成矿井火灾。
还有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放炮,例如用明火或动力线放炮,火药变质、放糊炮等等都可能引起井下火灾。外因火灾一般发生在井口附近、井下硐室、采掘工作面和有电缆的木支架巷道等处。
2、内因火灾,又称煤炭自燃。有的煤炭由于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具有自燃性,与空气接触后能氧化生热,如果散热条件不好,就会自燃。内因火灾主要发生在采空区、冒顶处和压酥的煤柱中。采空区中,尤其采用回采率低的采煤方法时,采空区中遗留的煤炭多,最容易引起煤的自燃。采空区中的自然发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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