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内涉农保法制的思考
作者:张新生 单位: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业保险的重心是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涉农保险业务重视程度不够,涉农保险开展环境需要优化,基层政策支持力度弱,县级财政补贴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基层行政执法存在不标准现象;基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措施仍有缺失。涉农保险定位不清。涉农保险是属于政策性保险,还是商业性保险,涉农保险中哪些险种属于政策性,哪些险种属于商业性还不是很清晰,这就影响到涉农保险的具体运作。涉农保险监管不到位,涉农保险机构违规经营、管理不善问题也需要解决。总之,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目前有关涉农保险的法律制度的欠缺和不完善。
我国涉农保险立法现状分析
从1982年我国恢复农业保险业务至今,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的滞后现状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只有一些关于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规定,缺乏系统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这严重制约了我国涉农保险的安康开展,很难有效保护农业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业保险的经营无法可依。我国最早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规那么是《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国务院公布),随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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