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营 科 技 企 业
调 查表企业详细名称
〔盖章〕〔BA01
〕企业通讯地址
〔BA03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签章〕填报时间______年
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填 报 说 明
一、制表目的:本套统计表是为了解民营科技企业的年度活动状况而设计的。
二、调查范围: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
2.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3.个体合作科技企业或个人科技机构;
4.私营科技企业; 5.实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的科技企业;
6.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科技企业;
7.实行联合经营的科技企业;
8.与外商合资、合作创办的科技企业;
9.港、澳、台投资的科技企业;
10.其它科技企业。
上述科技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效劳以及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2.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经科技主管部门审定;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医疗卫生等特殊行业无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科技主管部门认可。
三、报告期:
2007
年1月1日至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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