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传发电〔〕26号)精神,结合新形势对生态环境的高标准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实施停耕还林为重点,遏制林地流失,构筑绿色生态屏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滥砍盗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被非法开垦的林地,做到一年全部停耕,坚决遏制毁林开荒继续蔓延的势头,全面恢复林地。
三、实施原则
坚持停、封、造、管相结合的原则。
停:各乡镇要把本区域内非法侵占的林业用地彻底清查,全部停耕,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林项目耕作。
封: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对已经停耕林地中天然更新能力强的地块、不适合造林的地块、当年未造林的地块采取封护措施,让其自然恢复植被。
造:各乡镇对已经停耕的地块,适宜造林的要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造林计划,三年全部还林。要明晰权属,优先考虑林地经营者的承包权,签订还林合同。坚持谁造谁有实行三七分成,林权单位得三,承包者得七,大力提倡发展以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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