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制定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对方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1.3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
1.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1发生30人以上死亡。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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