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商会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商会健康稳步发展,经商会理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商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改的;
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
东北籍人声誉的;
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
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
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二、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成人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
1、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
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
3、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
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精神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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