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等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明火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到
安监站(或安全主管)处申请《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安监站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出具《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并规定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监护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
安监站站长
审批签字确认,并保留存根备查。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进行作业,只在审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作业期间,除施工单位自我监护外,我们自己也要派人跟进监督,作业过程中如发现违章操作时应立即叫停施工方停止作业。
动火作业完工后,监督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
附件:《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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