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大)
1.性质 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构,法定,但非常设。 2.职权。见第38、第100条。 3.召开 (1)会议类型 定期会议(
《公司法》第40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101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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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saasd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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