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日,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引产却切除子宫的医疗事故作出宣判,以出事的卫生院赔偿李某 6.3 万余元予以了结。
27 岁女子李某在意外怀孕 5 个月的时候,决定去做引产手术,但不幸的是手术失败并引发子宫切除。据李某介绍,她去年 6 月 4 日到楚州区的镇卫生院去做引产手术,做了各项检查后发现
性格却是乖戾,总是只能够见到她一个人在享受一个人的舞台,无人能够
没有问题,就进行了引产手术。6 月 6 日 2 时 30分自娩一死女婴,产后约 20 分钟胎盘未娩出,予人工剥离胎盘,剥离后持续大量出血,出现出血性休克症状,经输血等抢救后出血仍不能控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