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识别系统VI的基本要素设计
第一节 视觉识别系统VI的基本要素设计
企业品牌名称
1 产品的命名要适应时代经济生活的明快节奏,提高响亮度。2 产品的命名要易于传播,不致被混淆。产品的命名要新颖,并给人以艺术的美感,让人在欣赏夸饰巧喻的愉悦中,达到记忆的目的。产品的命名要能告诉或暗示消费者产品的特征和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产品的命名要有伸缩性,可适用于任何新产品。 产品的命名要字音和谐,韵味悠长,如果是出口产品还要考虑命名在世界各地的发音都要一致。对国外引进或合资生产的产品进行命名,翻译要灵活。产品的命名要研究消费者的喜好和禁忌,尤其是在出口商品上必须了解消费者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习俗,切勿犯忌。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