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
一、行政发展与发展行政
行政发展:主要以自身为诉求对象的行政现象,即政府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和完善行政体制、领导制度、行政行为方式、行政管理技术等,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改革”是行政发展的基调,直接目的是通过推动行政系统自身的革新以提高政府的公共行政能力。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现状和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或冲突,是引发行政改革的直接动因。发展行政:以社会为诉求对象的行政现象,即政府在良好行政发展的基础上主动进取,打破“汉承秦制、萧规曹随”的旧习,通过向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即公共政策及其执行,来引导、推动、促进社会的快速、均衡、稳定、持续的发展进步。“促动”是发展行政的基调。根本上,只有顺应历史潮流、反映公众意愿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政府才是真正有能力的政府。
二、行政改革:定义与模式
(一)定义:为适应环境的变化和行政系统内部的要求而对公共行政的组织、人员、技术、制度和观念等进行的有意识的创新、发展和调整的过程。利益调整。(二)动力:外部动因:行政外部环境的变化,如经济、政治、文化、技术。 内部动因:行政系统内部所引起的改革动力。比如,行政组织自我膨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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