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材机调差
1、物价变化调整计价的处理原则——双方承担风险 在实际施工中,当物价波动超过一定范围时,如果发包人不允许调价,个别承包人为使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极大地损害了发包人的利益。因此,为弥补由于物价波动造成承包人的利益损失,可合理进行调价,这也可视为对承包人的一种激励措施。 2、物价变化调整计价依据: 《规范》附录A.2:施工期内,因人、材、设、机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费按照地方造价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调差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并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3、调整原则: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人工属政策调整;材料、设备为5%;机械10%)4、材料费的调整计价方法;
人材机调差--情况一
背景:某工程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5%钢材价格风险,承包人投标单价3800元/t,当时发布的钢材信息基准单价为4000元/t。开工后钢材平均涨至4400元/t。请问如何调整该钢材价差? (3800+200)
案例1
《规范》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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