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费当然需要产生相应的使用价值了,否则耗费怎么得到补偿?”,避而不答不是好的态度哦。
在你回答的帖子中,我已经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形成商品价值”而不是生产使用价值,而“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形式上的耗费......生产使用价值”而不是形成价值”,你连“劳动的二重性”都丢弃了,连两种耗费的区别都丢弃了,请问你的“耗费”符合马克思的哪种耗费?
单单从马克思对“劳动二重性”的自许来看,他就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也超越了效用价值论,而同样包含二者于自身之中。而这其中的奥妙,对于站在“劳动二重性”之外的楼主来说,还是未窥堂奥哦。
我对你提的要求不是很高,对于我引用的一些句子,希望你能够做出解释,而不是在未理解之前就已经以自己的判断或成见代替了原意。难道我这个要求不是很合理吗?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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