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制度与腕带标记制度
核对制度
(一)医嘱核对制度(二)服药、注射、输液核对制度(三)输血核对制度(四)检查、化验核对制度(五)手术患者核对制度(六)供应室核对制度
(一)医嘱核对制度
★ 1、解决医嘱必须经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每班护士核对上一班医嘱,下班前核对本班医嘱,大夜班核对全天医嘱。每周大核对一次,护士长参与并签名。每次核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核对者签名,在核对过程中,发现可疑处和差错及时更改和纠正。★ 3、一般状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急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拟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存用过旳空安瓿。急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急救当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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