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奖优罚劣,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有奖有惩,奖惩分明,赏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北方汇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员工的奖惩管理。
各子公司
、分公司有另行规定者,报备集团审批后从其规定。
第二章 奖励
一、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奖励:
1、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具有突出贡献者;
2、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有益于提高员工精神状态,树立良好的风气的;
3、对提高本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的;
4、在业务领域取得重大成绩或在业务拓展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5、发明、技术改进,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在公司管理方面有创新的构想、举措,并对整体管理提升有重大贡献者;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者;
8、工作中节约资金、节俭费用、降低成本、事迹突出者;
9、对灾难、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损失的;
10、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1、对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进行检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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