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
公司活动的奖励
及职工慰问费发放
办法为了丰富职工生活,展示
我部门职工多才多艺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调动职工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同时
确保工会各种职能的落实
,积极做好
关系职工
工作,现制定物资部职工参与公司
活动的奖励
及职工慰问费发放办法,
内容如下:
一、参加公司级活动(指公司党委、公司工会、公司团委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1、凡获得集体文艺活动
比赛前一、二、三等奖
,分别奖励10元/人、8元/人、
5元/人(含领队、教练);凡获得文艺活动个人单项前三名,分别奖励12元、10元、8元,获得第四至第六名的奖励5元,获得第七到以后名次的奖励3元。
2、凡获得集体体育活动比赛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
2元/人、1
元/人、
8元/人(含领队、教练)。凡获得体育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分别奖励
15元、12元、10元,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奖励
5元、获得第七名以后名次的奖励
3元。3、参加文体活动训练
每人每次补助1元,周末及法定假日每人每天
补助3元。4、参加文体比赛活动每天补助
1元/人。
5、参加公司级组织的各项比赛训练
,期间每天
补助2元/人。
6、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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