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合规 [忠于职守
作为一名在银行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我目睹了我行长期以来健康、持续、有序的发展。我行各项事业的成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推进合规建设,必将为我社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本人作为我行营业部的大堂经理在这里谈一下自己对合规的认识。
合规,本意为合乎规范。具体到银行,是指银行业经营管理活动与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政策规章、行业协会自律准则以及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相一致。国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高级文件将合规部门定义为:“合规部门是识别、评估、通报、监控并报告合规风险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在国际上,合规一向被视为银行的安身立命之本,故巴塞尔委员将合规称作“银行内部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如果我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这就是合规风险。这种损失包括两个层次的损失,1、直接损失: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指的是由于违规经营而可能产生的合同无效、经济纠纷与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所带来的不可预见的损失。2、惩罚性损失:是指银行监管部门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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