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hemiadui
60 0

[学习资料] 离职人员制度10篇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2粉丝

已卖:2294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硕士生

4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138 个
通用积分
2614.9871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8 点
信用等级
10 点
经验
-62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35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6-24
最后登录
2026-1-12

楼主
ruhemiadui 发表于 2025-4-9 10:01:1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离职人员制度10篇
【第1篇】某公司从业人员离职制度
公司从业人员离职制度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五、从业人员在接收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资照发。
六、依照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从业人员 工作时间 刑事案件 司法机关

离职人员制度10篇.docx
下载链接: https://bbs.pinggu.org/a-7105002.html

21.98 KB

需要: RMB 2 元  [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5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