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要与岗位设置管理相对应,与本人受聘岗位及工作业绩挂钩。以责定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责利统一,按劳取酬,优绩优酬。
(二)坚持重实绩、重贡献原则。坚持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业务骨干和重点岗位倾斜,向教学和科研一线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坚持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公平原则。建立科学、系统、全面的岗位分类绩效考核办法,将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在合理拉开差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大多数教职工的现实利益,激励教职工多做事,做好事,体现社会公平。
(四)坚持平稳过渡、持续发展原则。注意与学校原有收入分配制度的对接,妥善处理好校内部门之间、教学与管理服务部门之间、各职务系列之间、学科专业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把学校的办学效益与教职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提高办学效益,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稳步提高教职工的收入。
(五)坚持分级管理、责权利统一原则。在坚持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前提下,实行学校、部门两级管理体制,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和部门的自主管理活力。
(六)坚持公平、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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