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补充说明就应该这么说:值(名词),值(价值),值(动词),值(值得)。
…………
括号内的补充说明既可以是详细的说明,也可以是简略的说明,这是一个基本的语文常识。
例如,“金融资产达到600万人民币(含)上”这句话括号内的“含”就是一个简略的说明。只有不懂语文常识的人才会要求括号内的表述必须是“含600万人民币”!才会认为如果只有一个“含”,那么这个“含”就是可以省略的!
同理,在现代汉语中,“价值”通常就是名词,“值得”通常就是动词或形容词;而在经济学上,它们又不过是同一个“值”的名词形式和动词或形容词形式。因此,从语文常识上来说,完全可以用“(价)值”和“值(得)”这种简略的形式来表达同一个“值”的名词形式和动词或形容词形式。
特别是我用“名词‘(价)值’与动词或形容词的‘值(得)’”明确表达了两者的区别以后,你还来说括号里的内容是可以省略的,那绝对证明了你就是不懂语文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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