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三级心血管病医院评审原则(
)为全面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逐渐建立国内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增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国内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本上,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步,紧扣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重点放在改善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增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动规范诊断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贯彻状况。同步,针对群众关怀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制度、办法及贯彻状况,以及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状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善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
“以人为本
”、“以病人为中心
”,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发展道路。
本原则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原则基本上,增长和提高了具有心血管内科与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特点内容。
本原则共
7章67节,设立
365条原则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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