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工作制度15篇
【第1篇】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工作制度
一、离退休工作制度
1.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不需要本人申请,由人事科负责掌握,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在其到达退休年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在办毕手续的次月起领取退休工资。
2.正常离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干部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工人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
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向离、退管处介绍其关系。
二、岗前教育制度
1.岗前教育是对新分配到医院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的短期培训教育,一般新职工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一周;
2.岗前教育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党办、院办、医教科、护理部、保健部、保卫科、总务科、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3.教育内容:
①院领导介绍医院发展情况,进行院史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
②由各职能科室作相关介绍、学习礼仪等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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