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制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经营应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农药经营应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应以电子台账形式记录.
四、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均应当保存2年以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实行台账记录的,应当按相关规定予以记录。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专人负责农药经营进货查验。
二、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
三、采购农药前,应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等平台查验该批次产品的合法性。
四、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不得采购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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