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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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一下曹国奇的商品的“价值(量)等于劳动力乘以劳动时间”的谬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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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5-3-22 01:56:00
以下是引用东方在2005-3-20 23:06:09的发言:

那只好回你几句,请你先纠正自己的公式表述。

请把其改正为:

价值=生产力×劳动时间

而不要用“价值=劳动力×劳动时间”来蒙混过关。

哈哈,的确有很多冒牌白痴!!!

你咋知我是冒牌白痴呢?我定义劳动是人类获取各种生存、生活需要的活动。其中包括人、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劳动组织、劳动环境五大方面,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考虑劳动环境”多不清楚啊,完全是要蒙混过关。马克思不蒙混过关,一定给劳动下定义了,你有知,讲讲他那定义吧。

骂是最无能防卫,你将他的定义拿出来,我自会让出“劳动”这个概念,用不着你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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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mp 发表于 2005-3-22 07:24:00
以下是引用东方在2005-3-20 23:06:09的发言:

那只好回你几句,请你先纠正自己的公式表述。

请把其改正为:

价值=生产力×劳动时间

而不要用“价值=劳动力×劳动时间”来蒙混过关。

哈哈,的确有很多冒牌白痴!!!

哎哟。咋个把本版最大的秘密捅出来了?

数学分析上的精密是最重要的,而经验相干性则是无足轻重的。请不要和我谈论现实,我们是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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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5-4-3 00:3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5-3-20 22:53:32的发言:

1:东方先生对Q=FT理解有误,公式中的F是指整体劳动力,即生产力,而非马克思讲的人的体力和脑力。F是指人、工具、自然等相互作用后产生的一种合力,是这个力作用于劳动对象使之转化成劳动产品的。

是的,我不能告诉你怎么求算这个力,但是必须有这种力,你没法否定这点。我批判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余的,那是因为马将人的劳动力平均掉了,其价值公式仍是Q=FT,只是F是指人的劳动力。你注意到马的平均劳动力吗?

2、当劳动对象与劳动产品一定时,生产一件商品的实际耗费不变,我称此为绝对价值定律(价值笫二定律)。此时如果对人的耗费减少,则必定以对物的耗费增加为代价。反之亦然。这没有例外。在此定律下不怕你偷懒,因为偷懒者生产的商品必定少。根本就没有你那莫明其妙的转换系数。

马克思是先认定劳动量只由劳动时间决定,再分析懒与勤,再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结论是预设的。他为什么不敢提及懒人生产商品也少一些?

你也不要与我扯什么劳动同质性,如果对人的耗费减少,则必定以对物的耗费增加为代价”己回答你了,为什么有这种替换?告诉你,宙宇中没有不同质的东西,只看你抽象到什么程度。

3、Q=FT决定的价值与商品价格没直接关系,它是用来分配的,分配后各商品得到的价值才决定其价格。别用“谁创造归谁所得”这种谬论度测我的逻辑!

1楼最后没看,不谈。

曹网友的这个公式,不值得批评。理由如下。

他说的,是一种复合力。以人使用马和犁耕地来说,简单化的表示,就是:耕种力=人力+马力+犁力。当然,他的意思,并不是这样截然分成三种力,而就是一种复合力,确切地表示,就是:耕种力=(人+马+犁)力。

在耕种当中,马力当然不能截然分离出来了。因为,马不能天然的自动的去耕种。换句话说,我们无法比较这二种情况:人使用犁耕地,与,马拉犁耕地。在马拉犁的时候,是需要使用人的,即使那个人,是个小孩子,或者他套上马之后跑一边凉快去了。因此,曹网友的意思,任何非人的工具性的力量,都需要有人在的,都需要人的力量复合在它们上面的。

那么,我们可以比较这二种情况了。就是:人拉犁耕地,与,人拉马拉犁耕地。这个例子,应该是符合曹网友的本意吧?

在这二种情况下,是否就可以分离出人的贡献,马的贡献,犁的贡献呢?那也不能。我们不能说,如果在同样情况下,人拉犁一小时耕地一亩,而人拉马拉犁一小时耕地二亩,则多耕种的那一亩地,就是马的贡献。

其实,人拉犁一小时耕地一亩地,这种情况,也不能分离出人和犁各自的贡献。

我们可以继续比较:人拉犁一小时耕地一亩地,与,人自己用手(用木棍、石头也不行,那样,犁会有意见)一小时耕地半分田。那么,是否前者情况下多耕种的9分半田地,就是犁的贡献呢?不能这样说吧,太笑话了。

上面的举例,是耕地。那如果,是猎人打老虎呢?更明显了。

假定猎人不是武松,并且还假定:必须使用工具才能打老虎,如果不使用工具,例如石头、弓箭、标枪、猎枪,猎人就反而被老虎吃掉。

那么,猎人赤手空拳打一天老虎的结果,是被老虎吃掉,所猎获的老虎为0。

反而,猎人使用工具打一天老虎的结果,是猎获了一头老虎。

结果:老虎是石头或弓箭或标枪或猎枪或它们其中的二样、几样,猎获的。

那么,石头打老虎,就更是笑话了。

其实,当人类在劳动当中使用工具等的时候,例如马,石头,铁,木,火药等等,它们的自然力量,已经被人类猎获了,也就已经属于人类力量了。

并不是人和马和犁耕地,例如并不是:耕地力=人力+马力+犁力,也不是:耕地力=(人+马+犁)力。

而是:耕地力=人力=人所支配的、所使用的、所获取的(体力+马力+犁力)。

因此说,曹网友的合力,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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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5-4-3 00:55:00

上面,是说人类和工具之类。我认为,不能比较出人和工具各自的贡献。

说到农民和地主,就可以比较了。我认为,可以比较出农民和地主各自的贡献。

假定,一个地主,一个马,一个犁,一千斤良种,和一万亩土地,假定他亲自耕种一年收获一万斤小麦。

假定,一个地主,一个马,一个犁,一千斤良种,和一万亩土地,和十个农民(地主不再耕种),假定耕种一年收获三万斤。

以上举例,除了一个地主和十个农民之外,假定其他完全相同。那么,我觉着就可以认为,多耕种出来的那二万斤粮食,就完全是那十个农民的贡献了(其中的一万斤粮食,被地主以前亲自耕种时候的贡献,所抵消)。

另外,这也可以解释企业的产生。企业为什么产生呢?因为,人类劳动,不但创造出了产品,而且还创造除了生产资料,而且还必须联合劳动。用上面的例子来说,在地主一个人亲自耕种十万亩土地的时候,他是耕种不过来的,是会荒废土地的。而当他雇佣十个农民耕种的时候,就可以利用起更多的土地了,也就是耕地更多了,荒地更少了,相比之下,就是那十个农民为那一个地主创造出了耕地来了。如果再扩展一点,例如修个深水井等,则可能一个人根本无法修建的,只能通过联合劳动修建。

张五常说的佃农理论、企业的性质,不知道是否考虑到了这一点?

而例如马克思,早就说过这些了。

15
徐生 发表于 2005-4-3 01:04:00

劳动是人类获取各种生存、生活需要的活动。其中包括人、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劳动组织、劳动环境五大方面,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考虑劳动环境”。

不考虑劳动环境的话,需要作出解释。

例如说,人使用犁耕地,人使用马、犁耕地,当然比人亲自刨地效率高了。

但是呢,假若土壤不同,则耕地效率也不同啊。再假若天下了雨水,则耕地效率又不同了。那为什么单单把劳动环境剔除在外了呢?需要作出解释说明的。

16
ccggqq 发表于 2005-4-3 02:39: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5-4-3 1:04:44的发言:

劳动是人类获取各种生存、生活需要的活动。其中包括人、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劳动组织、劳动环境五大方面,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考虑劳动环境”。

不考虑劳动环境的话,需要作出解释。

例如说,人使用犁耕地,人使用马、犁耕地,当然比人亲自刨地效率高了。

但是呢,假若土壤不同,则耕地效率也不同啊。再假若天下了雨水,则耕地效率又不同了。那为什么单单把劳动环境剔除在外了呢?需要作出解释说明的。

你总算问了个真问题。

强调这一点在于使定义符合经济学的惯例,让别人好理解。反正我的研究中是考虑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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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5-4-4 00:25:00
ccggqq照顾到我了,和照顾了经济学惯例了,那是否照顾到了自己的问题和自己的观点呢?

18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4-4 21:59:00

模仿“风在动还是幡在动”问个低级问题:

商品的价值在变 还是 货币的价值在变?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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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5-4-4 23:41:00
以下是引用临崖吹风在2005-4-4 21:59:57的发言:

模仿“风在动还是幡在动”问个低级问题:

商品的价值在变 还是 货币的价值在变?

从价值是商品的量上看都没变,但由于生产价格(分配价值,即你说的价值)是价值分配的结果,它们的分配价值都在变,只是社会总价值量不变。注意:如果发行量适当,纸币象征的价值量不变,而黄金的分配价值必须变。纸币给我们带来了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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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5-4-5 10:17: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5-4-4 23:41:31的发言: 从价值是商品的量上看都没变,但由于生产价格(分配价值,即你说的价值)是价值分配的结果,它们的分配价值都在变,只是社会总价值量不变。注意:如果发行量适当,纸币象征的价值量不变,而黄金的分配价值必须变。纸币给我们带来了好处。

不好理解。对外行人来说,经济学名词概念太多太混乱了,应该想办法通俗化。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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