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2-6-5 17:36
那你怎么看我的这个帖子?我今天跟老板干起来了。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 ...
想听我的看法吗?我的看法很简单明确:
第一,大作中的“我”,是与朱孔孟兄弟一样的劳动者,而且都看到了分配对劳动的不公。
第二,大作中的“我”,有提出与老板分利润的勇气,勇气可嘉,而朱孔孟兄弟则发出的是“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对分配制度的质疑和变革这种初次分配制度的呼唤、呐喊。二者相比,显然大作中的“我”至少没有朱孔孟兄弟们那样理智,所以其结果只能是“走人”。
第三,如果是因为这一百多万分配不公想去“告”或找谁“仲裁”,于法无据,这种想法岂不太幼稚了?只有傻瓜才会这么做。
第四,至于“收拾”一下老板,显然更不可取,后果也只能更严重,至于严重到何种地步,那就得看这位“犯事”犯到何种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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