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个人最质朴的认识来讲:
自私自利行为都是中性的,不该打压与弘扬因为人本身就有这种冲动。
好的:指的是利己的同时对社会其他个体的净增益大于索取。
差的:追求自私自利的同时,行为同时造成其他个体的损伤远大于个体的贡献。
从经济学定义上,就是正负外部性问题。
我想,绝大多数事情的影响,我们激发同理心站在旁边者的角度都大致能判断出其性质吧。
我猜,这是否是国外采用案例判决、陪审团制度的初衷?
当然,纯粹个人观点,欢迎对此问题有深入了解的网友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