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lunbu1500 发表于 2012-6-15 21:34 
我倒认为是ZF力量太强,而使农民的利益被ZF侵犯,ZF没有不合理的征地权,农民的土地爷不会大量被低补偿的 ...
ZF力量的确是很强大,但是,农民的力量过于弱小,以至于,在土地私有化之后,他们仍然很难保证土地利益不被侵犯。地方上的权贵,豪强,这些人会相互勾结,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金钱和武力迫使农民低价出让土地——这种情况历史上出现过无数次了,古装剧也有表现。
我的意思是,我们在明知道农民的土地利益被侵犯,会产生大量失地农民,而他们失去土地后进入城市也很难生存的情况下,不能轻易的施行土地私有化。
即使从可期待利益的角度看,城市近郊和郊区的土地也许值钱,变卖的钱够一家人生活好几年,但是,广大的农村腹地,这些土地很难卖出高价,他们是最凄惨的,更可怕的是,他们占大多数。
我没有否认立法的不平等,我只说司法不公是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立法不平等,虽然我国的情况很严重,但以我对现行法律的粗浅了解,很多情况,包括现在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农民土地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也是可以经由现行法律避免和保障的。
换句话说,我并不反对土地私有化,我反对的是现在进行土地私有化。在无法为社会中的每个人提供足够的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土地私有化是非常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