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兵马俑-经济论坛)下午的时候上图书馆复印文献。9页1.8元,我给了2元,复印室的人说,“没有零钱,能不能欠我两毛钱”。我当时说:“可以,可能过几天还来复印”。停了一会,我觉得好像不是很妥当,就跟她说:“那要不然我欠你3毛钱,你找我五毛钱就可以了”。后来,那人就给我找了5毛钱。
刚才突然想起这个问题,觉得挺有意思的。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她欠我钱和我前她钱,其实是对同一结果(在确定情况下)的两种不同的契约安排。但是两种不同的契约安排在不确定情况下会对不同的人有利,即我欠她钱的安排对我相对较为有利。
不知道大家对这一问题如何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