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精神的构成
一个精神包含着两个方面----认识和精神力量,在这里,一定的认识
便产生一定的精神力量。认识便是上面所说的精神内容的基本;在一个精
神中,只有作为精神内容的东西才是真正地认识了的东西,除此之外的所
有东西都不是真正的认识,因而都不能产生相应的精神力量。精神内容实
质上便是认识,因为只有作为认识才算是精神中的东西,才能导致精神力
量的产生。上述思维过程便是认识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产生出认识,认识
再建立和产生相应的精神,就象营养建立起相应的身体一样。认识产生了
精神,从而便产生了相应的精神力量;只要认识产生了相应的精神,便会
产生出相应的精神力量,反过来,衡量一个精神是否存在,便看一定的认
识是否产生出相应的精神力量。在精神中,认识和精神力量是绝对统一的。
一个精神可能在某种情况下表现为认识,在另一种情况下表现为精神力
量,但这只不过是精神本身的侧重不同,它所侧重的这两方面则是永远统
一、永远联在一起的。那些不能引起人们的热情和积极性的教条根本不是
人们内心所认识的东西。
精神力量包括情感和意志两方面,这两方面是互相对立、互相制约的。
《思想论》精粹 黄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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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意志的情感并不是真正的情感,同样,没有情感的意志是死板
的缺乏热情的意志。情感和意志是互相调节的一对,它们互相之间不让对
方超越于所规定的界限,从而保持精神的平衡。当情感过度冲动时,意志
便起而制约情感,使过度的情感缓和下来;相反的情况也是这样,当对一
件事缺乏情感时,意志便(依认识而)促进情感的提高。情感对意志的调
节作用也是这样。这种缓冲的调节使一个精神能够承受现实对它的冲击,
从而在一定范围内避免了激烈与痛苦的现实把精神本身击垮。当精神受到
的冲击太大,“情感----意志”系统不能缓冲这种冲击时,精神便会冲
垮。这时精神已经变成了病态的精神,就象精神病人的精神一样。病态的
精神失去了认识的功能,情感和意志也失常。
可见精神是一个很精微完整的存在,在精神这里认识变成了精神力
量,变成了情感与意志,变成了人的热情和积极性。而人是这样的东西,
它必须在一定的情感或意志下,即在一定的精神力量下进行活动----工
作、生活等,当它在它的活动中缺乏这种精神力量时,它便不是一个真正
的人,或者这种活动便不是真正的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