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
(直租-工程机械
、制造)编号:甲方(出租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传真:签订日期:
年月日乙方向甲方申请承租、甲方同意出租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所述租赁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释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但本合同上下文另有定义的除外:
相关法律:指对本合同双方或对租赁物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立法、行政或司法机关颁布的通知、命令、决定或其他公示文件。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常营业日。
本合同:指《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件。
租赁物:指本合同所附《租赁物清单》(
附件二)中列示的设备和软件,以及相关附件、辅助装置、易损件、更换件及/或增添件等。
《买卖合同》:是指甲乙双方与供应商签署的
有关租赁物
买卖的合同,详见附件三《买卖合同》。起租日:指对
租赁本金
开始计算利息的起始日
,具体日期根据
本合同3.2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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