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员王 瑞 平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一、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旳
法律关系
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旳监护人 !
1、 法律设定学校与监护人制度旳功能不同。
2、学校不具有监护人旳某些资格。
3、承担法律责任旳归责原则不同。
4、我国法律明确学校不能成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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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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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与资料] 校园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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