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2016 年
月 19日起至
年 8月 28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平米38元,按建筑面积实际支付。
2、租金按季度支付,提前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
3、租金从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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