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五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积极盘活资产,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的目的
清理低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最终实现资产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6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
四、清查方式
资产清查实行集团统一组织,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为主体分级实施,采取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归口部门分工配合的方式开展。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与效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解决资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资产处置意见进行核准和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人力资源部、经营计划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经济管理部、社会保障管理部、信息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包括资产清查方案的制定与落实,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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