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9)》(学习笔记)-129
3.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问题
年报分析发现,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的列报和披露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上市公司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合营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所递交了登记材料,并缴纳首期款。该情形下,合营企业股权的出售极可能将在一年内发生,但上市公司未将其持有的合营企业股权列报为持有待售资产,且未说明相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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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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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9)》(学习笔记)-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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