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自然要素作用问题
生产过程包括对自然物及空间的占用和消耗,另一方面包括对人的劳动(体力及脑力)的消耗。前者作为自然要素参与到生产之中,后者作为人的要素参加到生产之中。而要进行通常的生产换需要一种中间的人工物——生产工具这种劳动产品。由此一般称生产具有劳动对象(自然对象)、生产工具和劳动这三个基本生产要素。当然,对于一种用于生产的物质对象,其并不仅仅都是自然物质对象,还有一些生产出的初级产品就作为下一级生产的劳动对象。而人的手臂等也是一种生产工具,与人的身外的生产工具有所区别而已。
在生产过程中,三种物质的要素自然要素、工具要素和劳动要素都会对生产其对应的作用,如果没有人之外的物质要素投入到生产之中,那么人的劳动是什么也创造不出来的。所以,在这个方面没有多少好辩解的。
现在发生了一个问题,就是自然要素的作用到底有多大以及其会在生产出的产品中起多大的贡献作用。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自然要素的作用,而不是自然要素的物主的作用。
生产一定的物质产品总是要消耗必要的物质资源的,生产得越多对物质资源的消耗量越大。比如采煤,简单地说就是把已经存在的煤矿挖出来而已。但是如果没有人去挖掘,这些煤矿自己不会自动地跑出来,而即便被火山喷发出来,如果没有人去拉,其依然在自然界之中处于自然的存在状态之上,与其周围的物质发生作用和运动。
一个煤矿的矿井或矿田,其贮存有多少煤矿是基本确定的。人们这样的一个煤矿,如果年开采量一定,那么通过数年之后就会基本开采完毕。留下的只能是失去了这些煤矿的废旧矿井的遗留物。
那么,人们自然就会发现其在开采之前与被开采基本完毕之后,两者之间的差别,很显然基本开采完毕的煤矿,其已经少了一大块原有的矿藏。也就是说,煤这种生产的自然要素被挖走了。如果不挖掘这些煤,其当然不会减少,而既然要挖掘,则至少在这个地方其注定就会减少。如果其运到另一个地方再保存起来,则总的煤的存量可能保持不变,而如果实际是被烧掉了,则煤这种自然对象在新的自然演化过程没有造成更多的煤形成之前,煤的存量只好减少。
如果人们能够制造煤,那么就可以弥补这种对自然资源开采所造成的煤的总的保有量的持续减少的状况。
人们的多数生产是以太阳能为最主要的能源来源为基础的。太阳的寿命是有限的,估计还有50亿年左右。太阳的能源总量虽然比较巨大,但是也是宇宙之中的一个有限的物质及能源对象。
到这里,可以谈相关的经济理论问题了。分析生产,必须要把握两个不同性质的要点,一个是生产中人的作用,另一个是生产中人之外的物的作用。没有人可以否定生产中人之外的物不起作用。但是可以明确地否定没有参加到一定的生产过程之中的其他人的直接作用。
比如,几百年之后才生存的人,不会对现在生存的人的生产发生作用。由此这是一种生产的时间上前后之间的区别,使得较后时期的人不能对前任的生产施加任何影响,其当然只能在前人生产的基础上来完成自己的生产。另一个方面就是生产的空间上的联系和区别。一个人正在这个地方的一个工厂进行生产,那么其就没有对另一个地方的工厂的生产发生直接的作用。从而在空间上排除了其对后者的生产的直接作用和影响。这个并不是多难理解的东西。
人有年龄的差异,多数幼年的儿童现在多数不再从事主要的劳动生产,并且一般法律上也不容许雇佣童工进行生产。谈到这个问题,要说明的是儿童生存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要由其他人的劳动所生产出的生活资料来满足其需要。毕竟生活在同一社会之中,他们的生活需要要由他们的父母等来供养。如果没有这种社会供养机制,则多数婴幼儿除非有其他的供给系统和特殊的本领,否则必然会纷纷死亡。
自然要素对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是任何物质生产都无法离开的基本因素。所以是其是自然要素,不仅在于其是一种物质存在和力量,而且在于其不是人的劳动作用这个要素。既然生产不能离开自然的物质要素和人的劳动要素,既然多数儿童都没有参与到劳动生产之中,那么他们是否就不应当得到别人所生产的物质产品呢。好像没有多少道理可言。
物质生产一经进行,就会不断地产生出一些产品出来。从物质生产的基本过程看,其包括自然要素的作用和人的劳动的作用。但是所生产出的劳动产品,则主要满足人的物质生存的需要,而并非要满足自然要素的什么需要。当然这并非是绝对的。比如人会养很多动物,而未了使得所养的动物可以生存,就必须提供一些食物等满足这些动物生存的需要。
人们驯养一些牲畜一部分是作为肉类食物等的生产,是准备宰杀吃肉的。另一部分则做为畜力来使用用于生产之中。没有经过驯服的动物一般难以做为畜力使用。由此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在机器没有变成为主要的动力之前,畜力曾经是人类农业生产的重要助手和伴侣,也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来使用。畜力变成了人的奴仆,受到人的控制和指挥。野兽具有力量,有没有人的作用其都会很凶猛。只有当人战胜了野兽,其才能听从人的摆布。野兽的力量是一种纯粹的自然力。而被驯服的野兽其的力量就不再成为一种纯粹的自然力了。当然如果度量这种力量的强度其只有力量的大小,而不会别的什么本质的差异。
当人们转向使用煤作为重要的动力源之后,畜力逐渐开始退居次要地位。煤,进而石油在地下埋藏上亿年之后,突然爆发出了“生产力”出来了。而人们进行的农业生产从一开始就借助了太阳能这种自然能源。
问题在于人们生产出的物质产品是否也会根据自然要素的大小来在人与自然要素之间进行分配。简单地说,如果生产一吨粮食,如果人的作用的贡献为0.7吨,土地的贡献为0.3吨,那么,很显然按照某些人的假设,这一顿粮食就必须在土地和人之间进行分配。作为对问题的考证,人们生产粮食离不开种子,由此每次进行生产之前往往黑向土地里面播种,其会占收获的一定比例。在这里人们又看到了好像把收获的食物在人与牛马之间进行分配一样的形式。
自然要素对生产起着作用,收获的产品如果只能按照各个生产要素对生产出的产物的作用的大小再各个要素之间进行分配,那么,我们只能看到获得的产物是人与牛马动物之间所分配模式来进行的。不要以为人们的头脑都这么愚笨,只要把问题考虑得特别复杂和乱套,就会导致人与自然要素争夺分配收获物的荒唐的逻辑。
人们使用牛,尽管这种经过驯服之后的牛已经不再是野牛了,而是变成了一种生产工具。既然要继续使用牛这种奴隶来替人干活,那么就要考虑到牛及其妻子儿女的需要。如果不能提供一部分食物满足牛自身及其家家属的生活需要,那么牛这种生产工具或许就会断代。这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在人们进行生产所产出的产品物的分配上,不仅直接参与生产的牛会有分配问题,而且人们还考虑得更周到,特别是考虑到各种圣灵和上帝的需要。为了感谢上帝等神灵的恩典,总是用大量的产出物作为贡品祭奠。由此作为一种面对自然要素的分配形式流行于各种早期宗教盛行的时代。
当收获的季节来到了,作为一种自然要素的风暴突然降临,由此其可以掠走人们大部分的等待依旧的收获。其不会告诉人们到底要掠夺走多少,其仅仅是以其自身的自然要素的力量的大小来冲击人们的劳作。
现在的问题应当明白了,在生产要素之外,出现了另一个复加的剥削和掠夺的要素。有一部分人变成了这样的“掠夺风暴”,代表自然要素要说话并参与到生产物的分配中来。其认为自然要素对于生产是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的,由此必须对生产物要按照各要素贡献的大小来进行分配。谁知道在这种自然要素的背后还藏着一种人的嘴脸。
这种人把一定的自然要素首先垄断成为自己的占有或霸占的对象,而后说,看看由于你挖走了我的这块土地上的煤,由此我的所有物——一种被占有的自然对象,由于你们的挖掘而少了很大的一块,那么你们不是攫取走了我的所有物吗,很好,请以一定的其他产物来补偿或交换。
不是要把自然对象物的产权彻底明晰化就好了吗,那么人均可以占有整个宇宙的一块地方。其的确是足够大的,不但源源划分不光,而且即便是乘坐爱因斯坦的宇宙飞船,两两之间恐怕相互喊话都难以在有生之年得以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