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aohuihui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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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言谈] 会计+投资性房地产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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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用房地产转为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那么当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又转为自用房地产时,上述的资本公积应该怎么处理呢?书上及准则没有。各位可以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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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 房地产 公允价值 怎么处理 房地产 会计 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房地产市场分析 房地产营销策划 房地产信托REITs 房地产会计 房地产行业分析

沙发
alpha_beta 发表于 2012-6-27 09:10: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从投资性房地产再转至自用房地产,个人认为当按照下方操作:
1、按照转换时的公允价值进行自用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2、将转换时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转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资本公积部分继续保留,直至对该资产进行处置或终止计量时转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者冲减营业外支出)——原来转入资本公积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基于相对保守的立场,不因为资产用途的转换而多交所得税;用途再转回也是一种转换,也不应因此导致所得税重大变化;另外,如果自用房地产一直未进行过转换,则一般按照累计折旧和摊销进行后续处理,是一种相对平稳的过程,最终处置或终止计量时用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来兜底。
菜鸟认识,仅供参考,欢迎各位达人讨论、指正。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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