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eyong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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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需求概念分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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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3 21:40: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7-3-13 21:08:00的发言:

我对需求的定义:

需求是指需求者对具体对象的获得(占有)或享用(消费)的愿望。”(摘自《价值意识》)

我把需求分成为两类:获得需求享用需求。

你们觉得这样科学吗?谈一谈你们的看法和观点。

我不管怎麼分。我要問你為何這樣分,分來有什麼好處?對解釋行為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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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7-3-13 21:44: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3 21:38:00的发言:

有一種東西,叫做學術傳統。有一種東西,叫做討論前的共識。發明新意思不好。創新往往發生在使用手段上。

我个人觉得,传统的东西不一定就好,很多新的理论出现都是在打破传统观念之后才成为可能。尤其是对传统理论的彻底颠覆,必须要跳出它原有的观念和概念的框框。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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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yongxia 发表于 2007-3-13 21:45: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3-13 1:06:00的发言:
我认为以目前的理论构架要将需求明确定义出来几乎不可能,这也许意味着需要一个全新的理论来修改或者是抛弃它。

如果不理清这个概念,那么建立在需求概念的所谓定律、定理都无法讨论对错,也无法做论证的前提。因此,对这个概念的明确是完全必要的,如果没有统一的概念,在讨论时我们就必须说明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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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7-3-13 21:46: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3 21:40:00的发言:

我不管怎麼分。我要問你為何這樣分,分來有什麼好處?對解釋行為有什麼好處?

你问的好,很到位。

就是因为这样分对解释行为有好处。相对应的行为也就可以分为: 获得行为享用行为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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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7-3-13 21:49: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3 19:56:00的发言:
再去想。需求可以看成是一條線,線上的點叫什麼?

是个“量”啊,只不过前面似乎应当加个字“向量”。这个向量在一个分轴上的投影才是需求量。你的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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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7-3-13 21:52:00

获得行为和享用行为是人的行为的两个阶段,又具有不同的性质。

劳动、生产、购买都是获得行为,为了满足人的获得需求,

娱乐、消费、享乐都是享用行为,为了满足人的享用需求。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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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3 21:58: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7-3-13 21:44:00的发言:


我个人觉得,传统的东西不一定就好,很多新的理论出现都是在打破传统观念之后才成为可能。尤其是对传统理论的彻底颠覆,必须要跳出它原有的观念和概念的框框。

你們啊。傳統的不一定對,只是它的結論與分析過程,但一定要從傳統的定義出發。否則你算什麼站在前人肩上?亂來。前人錯在結論上,不同意,要改,沒問題。前人的設定的規則有問題,可以改,但一定要能說服其他人,這是佷大的改動,要留神。前人的定義不太好改。你試改一下力的定義?定義是學問是理論的起點,改了,你就走向另一個方向,不是這門學問了。何況,前人結論對的有那麼多,怎好在基本概念上亂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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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3 22:00:00
以下是引用xieyongxia在2007-3-13 21:45:00的发言:

如果不理清这个概念,那么建立在需求概念的所谓定律、定理都无法讨论对错,也无法做论证的前提。因此,对这个概念的明确是完全必要的,如果没有统一的概念,在讨论时我们就必须说明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应用的。

我勸你多多看書。它沒有你想的那麼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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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yongxia 发表于 2007-3-13 22:01: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3 13:30:00的发言:

第二個問題有問題。既然貨幣是商品----不論你是指馬克意義上的還是指經濟物品,那麼需求對應的都只能是商品。你完全可以視買是賣出貨幣買入其他物品,賣是買入貨幣賣出其他物品。有兩種貨幣,你先買入一種貨幣,賣出另一種,再賣出另一種貨幣,買進其他物品,這是買。賣就反過來。到頭來都是物物交易。

需求可以一般可以具體。

需求定律是工具。工具的使用方使有多種。

注意我的需求概念——是与商品供给相对应的商品的需求,即为了和价格、供给相联系,而不是泛泛的谈需求。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它既能和供给相交换,又能够和供给共同形成价格的需求。

货币在历史上曾经是商品,其本质上也存在着商品的血液,但它已经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只有价值而不具有实体的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一般价值物,在商品交换中与商品形成交换的对立面。

如果需求是在商品交换中与商品供给相对应的商品需求,那么它就不可能是具体的,因为现在物物交换已经不存在了。

需求定律是工具,是什么意义上的工具?连需求的概念都没有确切的涵义,我们如何确定需求定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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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3 22:04: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3-13 21:49:00的发言:

是个“量”啊,只不过前面似乎应当加个字“向量”。这个向量在一个分轴上的投影才是需求量。你的理解呢?

另一個方向是什麼?是價。你也不用在概念上向數學看齊。你買兩本書,這裡有多少個量?你一天吃三條麵包一個雞蛋,這裡有多少個量?是矢量?標量?張量?用得著這樣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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