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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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辩证法与诡辩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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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哲思 发表于 2012-6-27 21:56:36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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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不同于诡辩,这个黑格尔在《小逻辑》里的“根据”章节重点讲述了辩证法和诡辩的区别,在批驳诡辩时说了一段名言,大致是说诡辩是“一切腐败都可以为这个腐败找出好的理由”。辩证法不同于诡辩,诡辩是从形式上、抽象的去寻找事物成立理由,而辩证法是从事物内在、具体的去考察事物存在的理由。举个例子,比如男人和女人,如果是诡辩论者,他会说站在男人的角度看,女人是女人,但是,站在女人的角度看,也可以把男人叫做女人。这就是仅仅从事物的形式上去看待事物的差别,因而这种差别是抽象的。而辩证法是从事物的内容,从事物内在联系中去看待事物的差别的。男人和女人是建立在同一事物上的差别,人们可以把男人约定俗成的叫做女人,也可以把女人约定俗成的叫做男人,但是,同一事物的这种差别以及由这种差别所体现的生理活动的差异是不可混同的。而辩证法说的正是这种内容上的差异,而不是形式上的、名义上差别。这种建立在同一基础上的差异,才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差异。而包含着这种差异的同一,才是事物真实、活生生存在着的现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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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辩证法 黑格尔 小逻辑 存在的 诡辩论 辩证法 黑格尔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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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冒充懂经济学 发表于 2012-6-28 06:15:32
1,辩证法不是诡辩,但是在中国化的辩证法是诡辩。这是因为黑格尔自己在叙述其哲学时,留下了很多故弄玄虚的废话和混乱。这一点就是黑格尔主义者也不否认。
2,辩证法是哲学的流派之一,不能当成真理和科学。
3,黑格尔从逻辑学来叙述其辩证法,而当代逻辑学并不沿着他的路径发展。

4,关于男人女人的差别,仅仅是论域的问题。逻辑学里面对这种矛盾概念已经阐述过了,不需要黑格尔的额外解释。论域如果是含有两个元素,就是矛盾概念。比如,谈论男人女人的论域是生理的人;谈论战争道义性的论域中的两个元素正义非正义战争;谈论战争的形式,可以划分为海陆空,这个论域就不是两个元素;论域如果是颜色,元素也不是两个,而是7个,橙黄绿青蓝紫。

事物不是依据所谓的对立面而存在,而是我们依据差别辨识事物和概念。没有差别,就没有辨识。男人依据女人而存在,这仅仅说的是一种认知上的差别。如同颜色,红色依据橙黄绿青蓝紫而存在一样。

世界确实存在很多二元的现象,但是把这种二元现象上升为宇宙普遍真理,那问题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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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bangfu999 发表于 2012-6-28 06:23:26
辩证法是一种隐蔽的、貌似具有绅士风度的诡辩术。

辩证法在辩论方法上,与佛教的“因果报应”说极其类似,一旦你举出因果报应的反例,他立即就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种诡辩术貌似绅士,实际上近乎于无赖。辩证法一旦被无赖所掌握,就会产生极/权和奴/化。

辩证法的本质是专/制者妄说世界,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由于它维护既得利益,所以最终抑制人的本性和知识创新。

否则,这个世界就不会诞生科学方法和其他学说,辩证法早就一统天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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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6-28 0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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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soporaeternus 发表于 2012-6-28 10:48:25
世界确实存在很多二元的现象,但是把这种二元现象上升为宇宙普遍真理,那问题就大了。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这个世界离那些妄图用简单理论解释一切的时代已经很远了,也必将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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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them be hard, but never unjust

地板
bangfu999 发表于 2012-6-28 11:54:37
辩证法本身就是反辩证的。比如物极必反,这个“必”就有“因果报应”的含义。再如“一分为二”这样的辩证法真理,其实都是自我否定的,根本无法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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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思 发表于 2012-6-28 23:19:18
bangfu999 发表于 2012-6-28 11:54
辩证法本身就是反辩证的。比如物极必反,这个“必”就有“因果报应”的含义。再如“一分为二”这样的辩证法 ...
你的意思是只要提到因果关系就是认为因果报应?
http://free91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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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2-6-28 23:48:02
楼主首先搞不清辩证法和诡辩的本质是什么,所以才闹出所谓的区别笑话。无论辩证法或是诡辩,本质都是人的主观意识。客观事物的形式与内容再怎么不一,也不可能成为划分主观意识对错的根据。主观意识的问题只能在主观意识领域解决,就像自然科学与人类宗教,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互不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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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yshl 发表于 2012-6-29 00:04:07
辩证法就是诡辩,这是怎么说也改变不了的事实。用我党某高级干部的话说,辩证法就是变戏法;用普通民众的话说,辩证法就是狗皮褥子-------反正都是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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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懂经济学 发表于 2012-6-29 05:01:55
黑格尔的哲学,认为矛盾对立统一是一种逻辑的必然,是一种普遍真理。

男女是一种对立统一的矛盾,没有男人就没有女人。这既是概念上的相互依存,也是客观事实上的相互依存。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称为二元共生现象。
但是这种男女的二元共生现象,是一个既成的客观现实,还是一个逻辑上的必然呢?

只有从普遍到个别的演绎推理,才能称为逻辑上的必然。
人类的男女共生现象,要成为逻辑上的必然,前提是:所有生物都是二元共生现象。只有所有生物都是二元共生的,才能逻辑地推理出人类也必然是二元共生的。但是现实中,单性生物的存在,说明这个前提是不成立的。

现实中有许多二元共生的现象,比如生死,男女,正电负电,作用力反作用力等等。但是这些二元共生现象,是现实中既成的事实。不能归纳成普遍的真理
人类有男女不能归纳出所有生物都有两性;生物有生死,不能归纳出生物和非生物都有生死;眼睛和四肢左右二元对称,不能归纳出所有器官都二元对称。

现实中存在二元共生的现象,不能归纳出所有事物都是二元共生的。而且很多这种二元共生现象,又不存在黑格尔所谓的否定之否定。

这样,二元共生的现象,仅仅是现实某些事物的既成的事实,而不是宇宙的逻辑的必然。不是什 么普遍真理。

但是最后自然辩证法修正说,事物是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这个相互作用就是矛盾。这一修正,矛盾就成为普遍真理了。因为谁都知道任何事物都能扯上联系,鱼和水能扯上联系,鸟和水也能扯上联系,鱼和空气也能扯上联系。
但是这么一修正,辩证法的矛盾概念就成了无意义的废话了。因为那种矛盾不过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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