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制度制定的目的
为实现集团的战略目标,顺利完成集团年度经营指标及销售指标,根据对现有营销模式和策略的分析,控制和管理销售风险,提高市场占有率,更有效激励销售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以市场及客户为导向的销售管理体系,经集团相关部门讨论通过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销售区域、营业部门及各子(分)公司。
本考核制度当中提成计算方式是以部门、业务区域、分子公司为单位进行计算,但销售及市场部门负责人、区域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在每月提成分配方案计划与年度净利润提成分配方案中须做出分配的具体说明与提供数字依据,经集团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并报集团总裁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制度适用期限
本制度绩效考核期限为:
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周期,特殊时间可予以完善和调整。
四.本制度区域划分及区域管理
1.子公司与销售大区
集团实行大区总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子公司及各销售大区主要负责该区域基础建设工程业务、战略客户、新客户、新市场的开拓、开发、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反馈、投标业务、服务、合同洽谈、市场调查、对帐、发货单确认、月度结算
、应收帐款的回收等工作,业务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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