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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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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5-15 12:50:2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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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一、精准考点采集
有关代理的知识点均要求掌握。以下内容需要重点注意。
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最常见,建设工程基本都是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比如监护人)和指定代理(法院或单位指定)。
2.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代理人,但法律对代理人资格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例如,《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具有法律规定的条件。
3.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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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 代理制 建造师 代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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