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系统验收详解
一、系统的验收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登记表;
2)系统竣工图
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调试报告
5)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3、系统竣工验收
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①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②实际安装数量在6台~10台者,抽验5台;
③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小于5台抽验。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3)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①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
②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